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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許多開發案在通過環評後,真正需要面對的就是「後續的監測要怎麼做?」
監測項目多、方法複雜、還需要符合技術規範,常讓業主感到負擔。本文章以實務常見疑問為出發點,整理監測項目、監測點位怎麼選、監測頻率怎麼看、結果要怎麼提報,以及監測不符時該怎麼處理等重點,協助開發單位順利完成後續監督要求。
內容依據相關法規及實務經驗整理,讓讀者能更快速掌握監測的基本做法。
一、為什麼需要做環境監測?哪些案件需要做環境監測?
- 環境監測是環評審查後的重要環節,目的在於:確認預測是否正確:比對施工及營運期間的實測數據,驗證環評報告中的預測。
檢核承諾是否落實:確保開發單位依環評承諾執行各項減輕對策。
及早發現並調整:若監測數據顯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主管機關可要求提出補充對策。 - 哪些案件需要做監測?已通過環評的開發案:依審查結論與核可內容辦理。
通常情況:大型開發案(如電廠、離岸風電、園區、港灣、道路工程等)一定會被要求設置施工期與營運期的環境監測計畫。簡單來說:只要開發案經過環評審查,主管機關大多會在結論中要求環境監測,不是所有案件都一樣,而是依「開發特性+審查結論」決定。
二、監測要包含哪些項目?
依據開發類型及特性不同,可能包括:空氣品質、水質、噪音與振動、生態、廢棄物、土壤、地下水、交通、文化資產,依據不同階段可能衍生之環境問題,而有相對應的監測項目及頻率。
三、監測頻率如何決定?
依審查結論或主管機關要求:通常施工期間監測頻率較高,尤其是影響最直接的營建噪音及放流水項目,營運期間則以季度或年度為主。
四、監測地點要怎麼選?
需依「環境監測計畫表」所訂點位執行,並盡量與環評階段調查之監測點位一致,以利後續數據比對,判斷是否因開發行為導致環境變化。
此外,選擇監測地點時也須考慮:
- 隨工程動態調整的項目(配合工程狀況及進度擇定地點)
- 方法規範與代表性(必須符合 NIEA 檢測方法與相關技術規範,確保樣品代表性)
避免因無法呈現環境現況而造成爭議。
重點提醒
依環評承諾之監測計畫為基本要求,如現地條件或工程方式改變,因而需要調整監測計畫,應檢討布點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辦理變更,經主管機關核准。
五、誰能執行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內容多而雜,非單一專業或技術領域。
- 誰來執行?
物化的部份應由開發單位委託具環境檢測認可資格之檢測機構,例如通過 TAF/ISO 17025 認證的實驗室,才能出具合格數據;考古遺址施工監看項目則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其相關條文規定之人員資格進行調查作業,其餘監測項目亦應有相關專業背景之機構,以符合相關法規調查之要求,並確保數據具公信力。
- 怎麼確保符合要求?
開發單位需依環評審查結論辦理,因涉及不同領域之監測項目,且為確保符合環評承諾,需要與相關單位溝通整合(開發單位、監造單位、專管單位及檢測單位),通常需要委託顧問公司協助:
- 規劃監測項目與頻率、分析監測數據並給予建議、確保內容完整。
- 協調並把關檢測機構的數據品質。
- 彙整成果、回應主管機關問題、協助主管機關督導查核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考核,避免因程序或資料不足而延誤。
六、監測計畫需要送審嗎?會被查核嗎?
在監測計畫執行期間,除例行性的成果報告提送至主管機關外,另外會有主管機關督導查核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考核,其除了監測成果彙整外,另外需因應查核準備相關文件、簡報說明及現地查核,不同單位有不同的審查重點。
Once a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 is approved, the next critical step is implementing 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lan. Monitoring ensures that predicted impacts are accurate, commitments made during the EIA process are fulfilled, and any unforeseen environmental issues are detected early. Typical monitoring items include air quality, water quality, noise and vibration, ecology, waste, soil, groundwater, and traffic. The frequency and scope depend on project characteristics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construction phases often require more frequent checks, while operational phases may shift to quarterly or annual reporting.
七、監測成果要怎麼提交?
- 定期監測報告
依環評審查結論,開發單位需定期(常見為每季)將監測報告送交主管機關(地方環保局或環境部)。
需依環境部公告之環境影響評估環境監測報告書格式進行撰寫,內容包含監測內容概述、監測結果數據分析及檢討與建議…等。
- 線上申報系統
除了送紙本/電子檔報告外,開發單位還必須依規定時間,於環境部「環評結論及承諾事項執行情形申報系統」填報:各項監測數據、環評承諾事項執行情形。
特別提醒
線上申報與送報告是兩個不同程序,都要完成才算符合規定。
若逾期或內容不完整,主管機關可要求補正;若長期未提送,可依《環評法》裁處罰鍰並列入追蹤案件。
八、報告要公開嗎?
視環評審查結論或主管機關要求而定,依開發單位要求會進行上網公告(如風電開發商官網、水利署網站),此外,監測成果也需依規定至主管機關指定網站進行填報。
九、監測資料要保存多久?
原則上至少保存至開發案辦理停止監測通過,或依主管機關規定保存。
此外,依據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檢驗室品質系統基本規範」之規定,檢驗室對於不同類型之檢測報告有其保存年限規定。
十、監測結果超標了怎麼辦?會有什麼影響?
針對超標之項目應有相關分析及釐清,以確保是否為開發行為造成之問題,若是,應提出相對應之因應對策,並且持續追蹤。
針對特定項目若有持續性之超標問題,主管機關會視需求安排現地查核,因此,應該正視環境問題,尋求改善方案才能解決問題。
十一、監測結果異常需要立即通報嗎?
例行監測成果若有異常(法規值、參考值、警戒值或其他另外訂定視為異常之數值)應於監測報告上說明,並提出因應對策,若涉及重大污染或公共安全,開發單位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並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 第3項
Monitoring locations should align with those identified during the EIA to allow meaningful comparisons, and all sampling must follow official technical standards (e.g., NIEA methods). Qualified laboratories with ISO 17025 accreditation are required for physical and chemical tests, while cultural heritage monitoring must comply with relevant laws. Developers must submit regular reports to authorities and upload data to designated online systems. If results exceed regulatory limits, corrective actions and immediate notifications may be required. Failure to comply can lead to fines, project delays, or even suspension. Ultimately, developers remain responsible for data accuracy and must seek official approval before adjusting or stopping monitoring activities.
十二、如果沒有依環評規定執行監測,會怎樣?會有什麼處罰嗎?
依規定可處30萬~15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得命停止開發。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
十三、誰負責監測結果的正確性?
即使委託檢測機構,開發單位須對監測結果與報告負最終責任。
十四、主管機關可以到場稽查嗎?
可以。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稽查,必要時得商請警政協助。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9條
十五、環境監測要持續多久?什麼時候可以停止?
依審查結論規定,通常施工期全程、營運期則可達數年至十年以上,視開發類型而定。
- 基本原則
環境監測的期限與頻率,會依環評審查結論或主管機關核准的監測計畫來決定。
常見做法:施工期間須持續監測,營運後再依結論規定的年限或階段進行,而不同類型開發案,施工期間轉營運期間判定:開發行為完成,並取得如使用執照、竣工文件、商轉許可等相關營運許可。
- 停止監測的條件
一般需在營運一段時間後(常見為2年,但仍需視該開發案環評書件中,環境監測計畫所訂定的營運監測期限而定),若監測結果顯示環境影響穩定且符合承諾,開發單位可向主管機關申請停止或調整監測。
主管機關會審查過去的監測成果,確認無重大環境影響,才會同意停止或降低頻率。
- 提醒
不能自行停止監測,必須經主管機關核准。
若監測期間出現異常或爭議,主管機關可要求延長或增加監測項目。
簡單來說:監測要做多久沒有一個固定數字,通常至少要涵蓋施工期及營運初期;能不能停止監測,仍需視主管機關是否同意停止才行。
WSP 能提供哪些協助?
- 監測規劃:協助確認監測項目、頻率與方法是否符合環評承諾。
- 執行協調:協助安排合格檢測機構並與現場工程進度銜接。
- 成果檢核:檢視監測數據與報告品質,確認是否符合法規及技術規範。
- 報告彙整:協助製作與提報監測成果或環境影響調查報告。
- 審查溝通:支援審查過程,協助回應主管機關意見。
- 後續服務:協助針對監測結果提出改善建議、追蹤調整成效,並在需要時支援監測計畫檢討或變更,確保整體監測工作符合環評承諾及主管機關要求。
- 如您在監測規劃、執行或成果提報上需要協助,請聯繫本公司
專案副理 黃暐鈞 Claire Huang (信箱:[email protected])
確保開發計畫順利推進並符合環境永續的期待。
參考資料
- 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相關法規
- WSP in Asia 地球與環境部 同仁之專業建議
延伸閱讀
WSP觀點/ 環境影響評估 FAQ:開發前必讀!環評制度與常見問題全解析
WSP Future Ready/環境監測數據如何協助人類因應未來
WSP觀點/可行性評估與環境監測:碳捕捉後封存(CCS)的關鍵步驟與挑戰
關於W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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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訊
陳忻蓓
WSP科進栢誠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師,地球與環境部
- 擁有6年專業經驗,熟悉環境生態、水文水質等調查及數據分析,負責環境影響評估、環境監測等專案執行,協助企業落實環境合規、風險管理與永續策略。
- 具備 ISO 14001/45001 內部稽核員、iPAS淨零碳管理師及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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