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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 全名為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中文譯為「物質安全資料表」,是化學品的身分證,記載了一種化學物質的基本資訊、危害特性、安全處置方式與緊急應變程序。
任何在工作場所製造、使用或運輸化學品的企業,都需要備有 MSDS,讓勞工在接觸化學品前能夠了解其潛在危害,並在發生事故時知道正確的應變方式。
MSDS 的格式由各國自行制定,在 GHS(全球協調制度)推行之前,不同國家的格式差異很大——美國的 MSDS 可能有 16 個章節,歐盟版本的格式又不同,造成跨國供應鏈在化學品資訊傳遞上的極大困難。
MSDS 包含哪些資訊?
傳統 MSDS 通常涵蓋:化學品識別資料、成分組成、危害辨識、急救措施、滅火措施、洩漏處理、安全處置與儲存、暴露控制與個人防護、物理與化學特性、穩定性與反應性、毒性資料、生態資訊、廢棄處置、運輸資訊、法規資訊,以及其他相關資訊,共 16 個項目。
SDS安全資料表是什麼?
SDS 全名為 Safety Data Sheet,中文譯為「安全資料表」,是 MSDS 的現行名稱與更新版本。
聯合國自 1992 年開始推動《全球協調制度》(GHS),目的是統一全球化學品的分類標準與標示方式,讓不同國家之間的化學品安全資訊能夠互通。GHS 將原本各國格式不一的 MSDS,統一規範為格式一致的 SDS。
SDS 的 16 大項目與 MSDS 相同,但內容要求更嚴格、格式更統一,特別是在危害分類、標示圖式(GHS 圖示)、危害語句(H 語句)與防範語句(P 語句)的描述上,必須符合 GHS 的規定用語,不能自由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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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 與 SDS 的差異在哪裡?
許多人在工作中同時看到 MSDS 和 SDS,以為是兩種不同的文件,實際上兩者指的是同一種文件——只是名稱和格式規範不同。
| 比較維度 | MSDS | SDS |
|---|---|---|
| 全名 |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 Safety Data Sheet |
| 中文名稱 | 物質安全資料表 | 安全資料表 |
| 適用規範 | 各國自訂格式,標準不一 | 聯合國 GHS 統一規範 |
| 章節數 | 各國不同,通常 16 項 | 固定 16 大項,順序統一 |
| 危害分類 | 依各國標準分類 | 依 GHS 統一分類系統 |
| 危害語句 | 自由撰寫 | 須使用 GHS 標準 H/P 語句 |
| 台灣法律效力 | 2014年後不再被職安法承認為合規文件 | 現行職安法唯一合規格式 |
| 目前狀態 | 已被 SDS 取代,僅舊文件仍使用此名稱 | 現行有效文件 |
一句話說清楚: SDS 是 MSDS 的升級版。
格式更嚴格、國際通用性更高。在台灣,現行職安法規定的合規文件只有 SDS,使用 MSDS 名稱的舊版文件已不符合現行法規要求。
台灣法規轉換:MSDS 什麼時候改為 SDS?
台灣在 2014 年修訂職業安全衛生法,正式將化學品安全文件的名稱從 MSDS(物質安全資料表)改為 SDS(安全資料表),同時引入 GHS 的分類與標示規範。
這次修法的主要改變有三點:
- 第一,文件名稱統一改為 SDS,依據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的規定,雇主、製造者、輸入者及供應者均須提供符合 GHS 規範的 SDS。
- 第二,危害分類改依 CNS 15030 標準,CNS 15030 是台灣依聯合國 GHS 紫皮書制定的國家標準,取代舊有的各自分類方式。
- 第三,標示格式統一,危害圖式、警示語、H 語句、P 語句須符合 GHS 的規定用語與格式,不得自由撰寫。
現行合規要求
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十五條,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應依實際狀況檢討 SDS 內容的正確性,適時更新,並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更新記錄須保存三年。
若仍持有舊版 MSDS 格式的文件,建議優先更新為符合 GHS 規範的 SDS,以確保職安法合規。
MSDS 提供者是誰?
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十一條,SDS 的提供義務依角色不同而有所區分:
製造者:在產品出廠前,必須完成 SDS 的製備,並隨化學品提供給下游使用者。
輸入者:從國外進口化學品時,必須在產品進入台灣市場前,準備中文版 SDS。外文原版 SDS 不符合台灣法規要求,必須翻譯並依 GHS 格式重新製備。
- 供應者:在提供化學品給事業單位或自營作業者之前,必須附上 SDS。
- 雇主:若將化學品從已標示的容器分裝至其他容器,或自行採購後在內部分發給各工作場所,雇主也有責任確保勞工能取得 SDS,並將 SDS 置於工作場所易取得之處。
哪些貨物需要 MSDS(SDS)?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條及 CNS 15030 的分類標準,凡是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化學品,均需備有 SDS:
- 具有物理性危害的物質,包含易燃液體、易燃氣體、爆炸物、氧化性物質、加壓氣體、自燃物質、遇水放出可燃氣體的物質等。
- 具有健康危害的物質,包含急性毒性物質、腐蝕性物質、刺激性物質、呼吸道或皮膚敏感物質、致癌物、生殖毒性物質、特定目標器官毒性物質等。
- 常見需要備有 SDS 的情境包含:工廠使用的工業溶劑與清潔劑、塗料與油漆、黏著劑與密封劑、電鍍與表面處理化學品、實驗室試藥、農藥與殺蟲劑、電池與電解液、醫療院所使用的消毒藥劑。
- 純度極高且無危害的物質(如純水、惰性氣體),以及成品中危害成分含量低於豁免濃度的產品,可能不需要 SDS,但須確認是否符合豁免條件。
MSDS 認證是什麼?
嚴格來說,MSDS 本身並不是一種「認證」,而是一種法規要求的強制文件。
許多人在海關申報、國際貨運或採購流程中聽到「MSDS 認證」,通常指的是以下幾種情況:
- 化學品分類與標示合規文件:確認 SDS 的內容符合 GHS 規範或目的地國的法規要求,有時由第三方機構(如 SGS、Intertek)出具確認報告,這份報告被俗稱為「MSDS 認證」。
- 危險品航空或海運申報文件:在運輸危險品時,承運人要求提供 MSDS 以確認貨物的危害分類和包裝要求是否符合 IATA(航空)或 IMDG(海運)規範。
- 出口通關文件:部分國家的海關在進口化學品時要求附上 SDS,作為通關文件的一部分。
若您需要的是用於出口或運輸的 SDS 文件,務必確認目的地國的格式要求,並由具備相關資質的人員製備或審閱。
更多關於MSDS的常見問題 FAQ
本質上是同一類文件,記載化學品的危害資訊與安全處置方式。主要差別在於規範標準:MSDS 是各國自訂格式的舊名稱;SDS 是依聯合國 GHS 統一規範的現行名稱。台灣自 2014 年修訂職安法後,法規上只承認 SDS 格式,舊版 MSDS 格式已不符合現行合規要求。
傳統 MSDS 的項目數因國家而異,通常為 16 項。現行 GHS 規範的 SDS 固定為 16 大項,但各項的內容要求比舊版 MSDS 更嚴格,特別是危害分類必須使用 GHS 標準語句,不得自由填寫。
可以,但須符合 GHS 格式要求。依法,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有義務製備 SDS,格式須符合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的 16 大項,且危害分類必須依 CNS 15030 標準進行。若無內部專業人員,建議使用化學品管理軟體或委託具備 GHS 分類資質的機構協助製備,以確保內容的正確性與合規性。
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十五條,SDS 至少每三年需檢討更新一次。若化學品的成分、危害資訊、法規要求有任何異動,應立即更新,不必等到三年期限。每次更新的內容、日期、版次須記錄並保存三年,以備主管機關稽查。
不合法。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SDS 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必要時可輔以外文,但不能以純外文版 SDS 取代中文版。輸入者在進口化學品後,有責任準備中文版 SDS,隨產品提供給台灣的使用者。
因應MSDS改為SDS,環安衛如何高效管理化學品?
不僅是MSDS改為SDS,近年來大型職災頻傳,造成化學品管理法規不斷修訂,也成為勞動檢查的重點項目。對於環工安專責管理人員來說,化學品管理如何更快速、簡單、有效,會是極大考驗。
環安人員管理化學品不易,因此威煦開發了一套能提升化學品管理效率的系統「化學雲」,是一站式電子化管理SDS資料庫,將各單位製作的化學品清單、列管法規和化學品配置廠區平面圖,甚至也因應各項管制作為,提供如CCB、PEL定量推估模式風險評估計算、政府申報資料匯出、執行紀錄等,實現一站式統合式管理。 總之,就是希望能讓廠區化學品作業能簡化流程,工作又快又好,達成安全生產、永續發展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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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 料 來 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陳清涼PPT】【REACH】【合成工業】【GHS PDF】
【威煦專文】統整需掌握運作量之化學品種類 (文末免費索取海報)
============ 延 伸 閱 讀 ============
化學品相關法規一籮筐? 一次搞定職安法列管化學品分類原則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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